北京1月22日电(记者贺迎春)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21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上表示,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严格管控重污染耕地用途,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等三项工作。 有记者问,针对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,生态环境部下一步有何安排?目前已开展了哪些工作? 刘友宾表示,下一步,生态环境部将重点开展三项工作:一是进一步做好摸底工作,抓紧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,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,着力推进安全利用,有针对性治理污染农用地。
二是进一步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重金属污染区域,严厉打击涉重金属非法排污企业,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,降低粮食重金属超标风险。三是严格管控重污染耕地用途,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。 刘友宾说,为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,2016年5月28日,国务院印发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简称“土十条”),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。
近年来,国家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“土十条” ,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: 一是摸清底数。生态环境部会同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、农业农村部等部委,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,扎实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。
截至2018年12月29日,全国31个省(区、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计完成55.8万个农用地详查点位、69.8万份详查样品的采集制备与分析测试工作,并上报农用地详查初步成果。 二是源头治理。
“十二五”期间,我国制定并实施了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“十二五”规划》,超额完成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7年减少15%的目标。为进一步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,生态环境部印发《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》,要求聚焦重点行业、重点地区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,坚决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攻坚战。 三是管控风险。原农业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在江苏、湖南、河南3省部署开展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工作;在湖南长株潭重金属污染区休耕30万亩。
各地积极探索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模式,如将受污染耕地转型发展花卉苗木或种桑养蚕等,实现安全利用。 四是织密法律标准网络。
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。生态环境部发布并实施《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,会同原农业部发布《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(试行)》),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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